提问地区:安顺市
网友昵称:西窗
咨询主题:固定期限合同到期,3月底被辞退
网友提问
只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在23年12月31日到期,本月(3月份)26号被口头辞退,无任何通知和书面通知,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合同,只给N赔偿,我要求N+1赔偿,没同意。另外24年三个月时间未和我续签合同,我还可以要这三个月的2N吗?
律师回答
您与公司之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自合同期满后第二个月可以向单位主张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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