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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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有劳动争议的非劳动合同
网友提问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以长期合作为目的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线上兼职),全程在线上进行。但从2月份签约至今,对方完全没有告知我他们的真实姓名和真实职务,合约中留下的经纪人联系电话实际为对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同时以运营的身份对我的工作进行管理,而我毫不知情。在我完成工作任务后对方不发放约定保底,于是我进行电话联系,对方否认经纪人和运营的身份,自称代替法人,不管理一切公司事务。请问上述行为是否违背诚信原则,能否可以判定合约无效?另外,以合作协议名义签订,指定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但有劳动争议,我是否可以在进行我的实际工作地(贵阳)进行劳动仲裁,我未毕业的身份是否受限?
律师回答
①违背诚信问题,诚信原则要求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诚实守信,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
对方未告知您真实姓名和职务,且在您联系时否认相关身份,这种行为很可能违背了诚信原则。②合同无效问题,仅未告知真实姓名和职务不一定导致合约无效。
如果合同的其他方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仍然有效。
但如果能证明对方这种隐瞒行为构成欺诈,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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