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内辞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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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编内辞职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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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县级医院编制内员工,2017年所在单位医院推选参加贵州省“西部计划”于外省学习3年,并于医院签订协议(协议大致内容:完成学习后服务年限为8年,违反协议,赔偿8倍违约金),2020年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后又与医院签字协议(协议大致内容:完成硕士学习后服务年限为8年,违反协议,赔偿8倍违约金),目前暂未毕业,还没到医院述职,现因个人原因离职,想咨询以下问题: 1、离职单位不同意,递交辞职信后,多少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离职所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是按照合同的8倍赔付吗? 3、外出期间,未拿奖金,只有编内工资+额外补助,编内工资是否为违约金的赔付内容,(比如财政工资为3000,医院外出学习补助为1000,违约金是否包含了3000在内)? 谢谢!

律师回答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但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侵害了劳动者自主择业权。

为防止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1.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2.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3.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4.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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