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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关于劳动争议纠纷
网友提问
在企业上班六个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于企业不规范,相关的打卡记录、工作牌、工作服均没有,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工资也是以微信转账形式发放,并没有走公司公账,也没有备注工资,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否有获胜的几率
律师回答
劳动者起诉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由劳动者就其主张存在劳动关系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同时,考虑到劳动者受客观条件所限,其举证能力相对有限,有些证据往往难以获得。
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规定,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下列证据可以作为主张存在劳动关系的参照凭证: 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聘书等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表明劳动者职务身份的证件; 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公司出具的报销凭证等材料; 考勤记录、请假休假审批单据等;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用人单位关于劳动者履职或工作情况的公开报道或宣传资料等; 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对外签订的业务授权委托书、采购销售合同、客户业务确认记录等; 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荣誉证书、惩罚通知单等等; 工作过程中的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关于工作情况及沟通情况影像资料等。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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