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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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劳动合同以及三方协议
网友提问
1.签订三方协议违约金通过微信和电话告知2w,但协议里未写明。 2.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要求3个月试用期。 3.综合上述两点,是否可以以试用期违反劳动法拒绝入职并解除三方协议且不用赔偿?
律师回答
1、首先要弄清楚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范畴。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进行了严格限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服务期违约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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