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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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拖欠劳务报酬
网友提问
1、为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2、没有签定相关合同。3、工程进场一个月后因为对方野蛮施工造成被清退出场。4、我实际工作时间一个月。5、在此期间完成施工图预算工作及每周末驻场提供咨询服务。6、有对方承认我实际工作的电话录音。7、无对方具体身份证信息,只有对方电话、照片及名字。8、最初谈时是以整个工程造价咨询打包价,但因为没有签定相关协议合同,现在因为对方被清退出场,我工作的这一个月以造价协会最新收费来进行工作成果取费(施工图预算费用5万及驻场提供咨询服务3000元/天)。9、现在对方电话能打通但是拒接我电话。10、想咨询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要回我的报酬。谢谢
律师回答
老板拖欠工资要看你方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如果欠条上已经明确了欠款方,那么你可以根据欠条去法院起诉维权,一般来说,证据比较充分的话都是可以要回工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即拖欠工资但是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到法院起诉应注意的事项: 一、起诉需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类合同纠纷重点看什么
- 付款记录、合同文本、聊天承诺和对方身份信息是否完整。
- 对方当前的做法属于违约、欺诈还是格式条款争议。
- 退款、押金、违约责任这些金额范围能不能算清楚。
- 是先协商投诉,还是直接起诉更合适。
给当事人的建议
合同类纠纷最有价值的,往往不是情绪,而是付款、约定、承诺和违约经过能不能一一对应起来。
如果已经明显存在虚构身份、诱导签约、临时加价或者口头承诺反悔的情况,记得把证据先固定好,再决定走哪条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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