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又无故开除员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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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无故开除员工

网友提问

1.公司拖欠工资,本应于2023.5.15日发放的四月份工资,至今未发放。 2.无故开除员工(对我们宣称公司资金困难,全公司倒闭,事实只是裁员,未裁者均已居家办公,被裁者皆是已婚未孕妇女,有歧视妇女嫌疑)。 3.不按法律规定进行相应赔偿会(工作年限一年零七个月,按规定应赔偿两个月平均工资),并要求我们立即签署不平等离职协议。 4.未按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裁员,应赔偿一个月平均工资。

律师回答

遇到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以及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1.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2.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3.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4.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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