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网友昵称:amnab
咨询主题:劳动仲裁问题
网友提问
案件情况:我是贵州的,2022年7月,我入职一家单位(性质为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以保管为由收走),因为在成为正式员工之前公司要求培训,另外签订三年服务期合同(解约要求赔6万元人民币),培训时间自7月到12月,总耗时六个月,期间公司提供宿舍与伙食(宿舍多人寝,伙食很烂),并在前三月每月提供1500元补助,后三月每月提供2000元补助,2023年1月1号开始,合同生效,每月工资3k,缴纳了社保。但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公司领导明里暗里表示不加班就没有晋升机会,逼迫我加班。2023年3月,我家人生病,我请假回家,后因家人劝谏和不满公司薪资与制度,且公司口头上说培训完毕外派,但迟迟不外派,我怀疑公司为骗子公司,故而与公司人事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我赔偿6万元违约金,我拒绝,协商无果,后公司威胁我说社保不会停,即使我找下家公司,背调将说我坏话。外加公司在我离职后最后一个月的薪水没有发给我(已经上满25天),我现在想劳动仲裁。不知道有没有大佬指点迷津?现在很迷茫。
律师回答
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像你这种情况,如果确实有加班,公司就需要支付加班费给你,至于公司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则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的话建议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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