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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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财产所有权咨询
网友提问
1,我母亲和我继父结婚十八年了,断父无儿无女,婚前也没有房屋,只有土地,在结婚十八年间,后几年我母亲出门打工,留继父一个人在家,继父身体不好,有过几次住院,前几次都是我母亲或者是我去照顾,最后一两次是继父的兄弟送去医院的,从2022到 23年继父被他弟弟接去他家照顾,一直不让他回家我们去接也直让他回家,在照顾他的一年间,他弟弟让我继父到村委会去立了一份遗嘱,把他的房子,土地,养老保险,所有的财产全都留给他弟弟的儿子继承,遗嘱上只有村委会里面上班的三个见证人,和律师,我继父的名字和手印,(注:户口本上有我母亲和我的名,土地上也有我母亲和我的名字,房子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名字)现在我继父因病去世,他弟弟家也不让我们办我继父的后事,他家办了,人亲钱也是他家收了,现在他家开始拿遗嘱来,强占我家土地。我想咨询一下。这份遗嘱有法律意义吗?如果我们和他家打官司,房子和土地的问题会被判给谁?遗嘱不是手写的,是打印的。
律师回答
打印遗嘱,是指以打印形式制作的遗嘱,即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用打印机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
可见,打印遗嘱实际上是通过两个步骤形成的,一是书写遗嘱,二是将遗嘱打印出来,即先在在电脑上书写遗嘱,然后在打印机上打印出来。
须注意的是,在《民法典》施行后,打印遗嘱是无论是由遗嘱人本人打印还是他人代为打印,均应认定为打印遗嘱,而不能因为打印人不同而认定为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
《民法典》中规定的打印遗嘱 《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这类房产土地纠纷重点看什么
- 房屋、露台、商铺、宅基地等权利归属有没有明确依据。
- 合同约定、施工图纸、登记信息和实际使用情况能不能相互印证。
- 争议焦点到底是所有权、使用权、相邻关系还是违约责任。
- 是先协商、调解,还是需要通过诉讼确认权利。
给当事人的建议
房产类纠纷最怕只看口头说法,不看合同、图纸、登记和实际使用情况。把这几类材料放在一起判断,结论才会更稳。
如果对方已经开始阻挠使用、主张权属或者造成损失,尽早把证据固定下来,再决定是否起诉确认权利或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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