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遵义市
网友昵称:高山流水
咨询主题:企业职工生育津贴
网友提问
1.企业职工生育津贴为什么打在公司帐上,而在编职工生育津贴打在职工个人帐户上?,合理吗?有法律依据,还是地方土政策?2.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平均工资÷30X158中,企业上年度单位平均工资要低于社平工资时,生育津贴测算基数按社平工资算,这时,这位职工生育津贴中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是社平工资,还是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测算?3.听说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实际拿到数是应测算的生育津贴减去产假期间所发工资,有法律依据吗?合理吗?谢谢!
律师回答
根据黔人社厅发〔2012〕36号文件及筑人社通(2013)6号文件精神,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
原则上不予以发放至个人,但因单位问题不能正常发放至单位的,需单位写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盖章后可以发放至单位指定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产假天数,所以按照这个计算方式,应当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以企业年度单位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所以不是用生育津贴减去产假期间所发工资,所以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标准,高于部分公司发给你,如果是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补足后发给你,所以,公司如果已经发了产假工资(原工资标准)给你了,生育津贴现在已经发到单位了,看生育津贴是高于还是低于原工资标准,高于就把剩余的部分生育津贴发给你,低于公司就补足到原工资标准后发给你。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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