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被按实习期发80%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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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地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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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劳动问题

网友提问

1、我已经毕业了给我说是实习期不低于正式员工标准的工资80%发放,按道理是试用期;我来面试的时候人事给我说试用期是不交社保,也可以申请赔偿吗?试用期是3200人力给我说实习期是不是实习期和试用期不一样?7月5日转正后人力我给我发的工资是3600工资扣了五险一金到手两千八百多,招聘信息上写的年薪是6万,延迟一个月才签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上面没有明确写薪资待遇是多少 2、试用期工资发不而且我问了人事工资是怎样发的?一会又给我说是按照百分之九十发,一会又给我说按照百分之八十发;我要求慢点签先看一下,人事认为我觉得工资不合适不想签也行,觉得劳动者不想做下去,让劳动者给部门领导说一下 3、后面怎样处理呢他自己也不承认薪资,赔偿怎样算?和部门领导谈是按照根据评估级别定的,半年评估一次 4、现在劳动合同在我手里是否要求公司人事补充合同再签?

律师回答

①实习期通常是在校生到单位进行实践学习的阶段,与单位一般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完全保护,报酬等可由双方协商,较为灵活。

②试用期通常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考察期。您已毕业,不存在实习期的问题,单位所说的“实习期”实质应为试用期。

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③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④如果因单位未缴社保给您造成损失,如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等,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1.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2.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3.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4.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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