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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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农村自建房
网友提问
我位于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由于家里人口多,在原有住房根本不足的情况下,在五六年前一处自家宅基修建了一层平房,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未修缮二楼,一直未入住,期间没有任何人通知整改或者违法违建,今年由于家中人口拥挤,想搬进新房入住,遂东拼西凑借钱将二楼修建。住建局也已经来量房办理产权证。但是今天社区人员直接将我新修住房损坏拆除。我想请问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我们在农村无权无势,为什么别人家里房子本来够住的,但是却能够修建二层大洋房,我家七口人,修个四室一厅的却要被砸被毁。一家人的心血,就这样被毁于一旦。希望能给我解决办法,谢谢!
律师回答
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加盖房屋属于违建行为。
农村住宅房屋的建设必须符合地方的建设规划,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申请相关建设许可,有合法的用地审批和建设审批证明才能够依法进行宅基地房屋的建设或者改建行为,不符合要求的都算作违建,或者拆除,或者罚款,具体的处罚方式由地方相关法规条例决定。
这类房产土地纠纷重点看什么
- 房屋、露台、商铺、宅基地等权利归属有没有明确依据。
- 合同约定、施工图纸、登记信息和实际使用情况能不能相互印证。
- 争议焦点到底是所有权、使用权、相邻关系还是违约责任。
- 是先协商、调解,还是需要通过诉讼确认权利。
给当事人的建议
房产类纠纷最怕只看口头说法,不看合同、图纸、登记和实际使用情况。把这几类材料放在一起判断,结论才会更稳。
如果对方已经开始阻挠使用、主张权属或者造成损失,尽早把证据固定下来,再决定是否起诉确认权利或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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