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发生纠纷时,权利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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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地区: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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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农村土地纠纷

网友提问

2012年我与某某商量土地互换用来建房,起初答应对方土地随对方挑选,协商完成后开始建房。 后建房之后,房屋双方都有余地,2023年对方反悔表示当初只换地基双方余地是他的,其中今年4月中旬在建猪圈过程对方都有干涉,村公所表示无法调解

律师回答

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虽然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但是没有禁止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和互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国禁止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特别禁止向城镇居民转让。

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践并不禁止对于本集体内符合新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在本集体内部流转宅基地,也不禁止本集体内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

二、交换的相关程序 本集体的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互换宅基地,究竟具体应当履行什么审批程序,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类房产土地纠纷重点看什么

  1. 房屋、露台、商铺、宅基地等权利归属有没有明确依据。
  2. 合同约定、施工图纸、登记信息和实际使用情况能不能相互印证。
  3. 争议焦点到底是所有权、使用权、相邻关系还是违约责任。
  4. 是先协商、调解,还是需要通过诉讼确认权利。

给当事人的建议

房产类纠纷最怕只看口头说法,不看合同、图纸、登记和实际使用情况。把这几类材料放在一起判断,结论才会更稳。

如果对方已经开始阻挠使用、主张权属或者造成损失,尽早把证据固定下来,再决定是否起诉确认权利或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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