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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农民工欠薪
网友提问
本人听从公司调整前往广东工地上班,2021年11月工地所剩工作不多公司驻工地负责人就和我商谈让我先行离开,并签订了工资结算单答应春节前付清所剩工资34153.23元,临走时付于本人5000元路费先行赶回家,在春节的时候先后共支付了20000元,还剩9153截止今日未支付,2022年电话联系驻工地负责人以及公司负责人多次无果,声称没有一分钱并一拖再拖,2023年春节至今日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电话无法接通。目前本人急需用钱,这个钱能通过那些途径更好的拿到
律师回答
如果是公司拖欠工资的话,建议你及时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是个人老板拖欠劳动工资的,你们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权,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或者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指派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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