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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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想离职,离职合法步骤是什么
网友提问
1.我3月25日口头和上司告知要辞职.上司同意离职但要招到人才让走 2我3.29打印了辞职报告分别交报告给上司和人事部门负责人, 3.人事未要求我其他事情,我也不懂接下来该做什么辞职的申请,(离职申请是什么时候申请呢) 4.我一直配合公司交接工作,公司一直没招到人 5.我4月30日能直接走人吗?
律师回答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辞职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辞职不等于走人,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员工辞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依法提前通知企业 员工应严格依照法定的前提通知期间通知企业,如未提前通知即炒了老板的鱿鱼,即属违约。
违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白白地掏一笔“辞职费”。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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