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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用途
网友提问
我在出租车公司承包了一辆出租车,租期5年,合同约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实际要求缴纳20000元,我只缴纳了14000元,还差6000元,公司未催缴过,合同约定乙方中途违约保证金不退,现在是乙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只有几千元,还扣了政府发放的燃油补贴,现在公司要求我补齐剩下的6000元合理吗?扣了我的燃油补贴合理吗?履约保证金可以抵扣实际损失吗?
律师回答
由于你们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所以你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需要补助剩余的费用,至于政府发放的燃油补贴,由于补贴是给与车主的,所以公司需要支付车主,公司扣补贴是不合理的。
至于履约保证金能否抵扣损失,则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以及保证金能否覆盖损失,没有约定的话,可以主张进行抵扣。
履约保证金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金钱保证,约定履约保证金有利于实现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85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第8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第118条,《招标投标法》第46条。
这类合同纠纷重点看什么
- 付款记录、合同文本、聊天承诺和对方身份信息是否完整。
- 对方当前的做法属于违约、欺诈还是格式条款争议。
- 退款、押金、违约责任这些金额范围能不能算清楚。
- 是先协商投诉,还是直接起诉更合适。
给当事人的建议
合同类纠纷最有价值的,往往不是情绪,而是付款、约定、承诺和违约经过能不能一一对应起来。
如果已经明显存在虚构身份、诱导签约、临时加价或者口头承诺反悔的情况,记得把证据先固定好,再决定走哪条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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