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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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存在欺诈员工和非法用工的嫌疑
网友提问
1.贵州兴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非法用工,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 2.员工被派去工地干活,不给员工提供就餐,而且所有员工还跟公司垫资。 3.当员工问要工资和跟公司垫付的钱时,公司不给发工资不给报销,还主动开除员工,把员工微信电话都拉黑,性质之恶劣。
律师回答
公司存在不签劳动合同以及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建议先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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