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贵阳市
网友昵称:匿名网友
咨询主题:合同纠纷
网友提问
老师你好,我今年六月在贵阳白云区通过中介租了一间房,房租是隔断房,当时租房签合同的时候房东以有事为由没到场,合同签的是电子合同,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写的是一年,我明确的跟中介说我只租半年为什么合同是一年,并且我也只付了半年的房租外加一千元的押金,中介在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跟我说合同上的时间跟我租多久没关系,等我租期到了直接跟房东说不住了就好了,但是现在我不租了房东反过来以合同没到期为由扣我押金,房东说中介跟我承诺的什么跟他没关系,现在就是房东跟中介之间互相踢皮球,这我该怎么办?? 我还发现为什么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没来是因为我看到的房东跟合同上房东的名字可能不是同一个人,真的感觉中介跟房东太黑暗了,希望老师能给我指条明路!
律师回答
您好,您签订的电子合同如果是与房东本人签订的,即使是电子合同,对合同签订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有约定提前退租押金不退,您提前退租确实属于您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但因您与中介沟通过实际的租期为半年,中介说没关系,对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您没有与真正的房东签订该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您可以主张没有违约责任。
这类合同纠纷重点看什么
- 付款记录、合同文本、聊天承诺和对方身份信息是否完整。
- 对方现在的做法是违约、欺诈,还是存在格式条款问题。
- 退款、押金、违约责任这些金额范围能不能明确算清。
- 是先投诉协商,还是直接起诉更合适。
给当事人的建议
合同纠纷里最有价值的往往不是情绪,而是付款、约定、承诺和违约经过能不能一一对应起来。
如果对方明显存在隐瞒、诱导、临时变更说法等情况,除了民事维权,也可以同步保留好证据,必要时报警或向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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