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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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老人赡养
网友提问
我们目前是这样一个情况:我奶奶已经瘫痪了生活不能自理,她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我大伯一个是我爸爸,一直说好的是一个人赡养三个月,我大伯家结束了,到我爸爸赡养,但是我爸爸失踪联系不上,找不到,找了一个多月了,所以而我们作为孙子辈在学校读书,目前我奶奶一个人在家里生活不能自理,我爸爸不尽赡养义务,无法联系上。我奶奶还有三个女儿,但是都无法赡养我奶奶,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因为以前我奶奶的土地是分给我爸爸和大伯继承,她女儿没有,所以女儿觉得他们没有赡养义务,目前我奶奶无人照看
律师回答
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所以你姑姑同样有赡养义务,不是说财产都分给儿子了,女儿就不需要赡养父母了,这种想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像你奶奶这种情况可以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所以子女,要求所有子女同时赡养老人。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类家事纠纷重点看什么
- 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义务范围和实际情况能不能理清。
- 双方各自的主张有没有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
- 涉及赡养、抚养、财产或继承时,核心事实是否明确。
- 是否适合先调解,还是直接通过诉讼处理。
给家属的建议
家事纠纷通常情绪很重,但真正决定结果的,还是家庭关系、证据和法律义务范围能不能说清楚。
如果家里已经反复争执没有结果,尽早把问题拆开,按事实和法律义务逐项分析,往往比继续僵持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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