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六盘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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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领导不发放员工专项补助款
网友提问
我是六盘水市水城区的乡镇卫生院职工,关于国家对在基层工作的本科、高级职称的职工予以1500元每月的人才补助款,2022.12已经由上属单位发放到卫生院账户上,我们医院有五个符合条件的职工,总共约二十万元,多方询问水城区其他乡镇卫生院都早已发放到位,就我们医院的五个人没有收到补助款,咨询水城卫健局也就一句“近期在催”,反复联系卫生院的院长,他不回信息、不回电话,从医院政工和财务那里询问,他们每次开会也问他何时发放这笔专款,每次他都说过几天,就是迟迟不落实到位,我和师姐已经离职,还在这个单位的两位职工又不去当面过问他,这种情况下已经两个月了,这笔补助款我们一直得不到,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答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拨打政务热线12345反映这个问题。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的话,可以考虑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均适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因此,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有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 员会管辖。二、申请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 个人应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3、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这类劳动争议关键看什么
- 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社保和岗位安排能不能举证清楚。
- 单位处理员工问题时,有没有合法依据和完整程序。
- 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考勤、通知材料是否留存完整。
- 当前更适合走投诉、仲裁还是其他维权路径。
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纠纷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谁更委屈,而是工资约定、岗位安排、社保缴纳和解除经过能不能举证清楚。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拖延、模糊表述或者要求签不利协议,通常就不宜只继续口头沟通,最好尽快评估正式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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