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争议,该怎么认定?

同类问题导航

提问地区:贵阳市

网友昵称:匿名网友

咨询主题:土地经营权争议

网友提问

我与兄长同一户头,户主为兄长,我为家庭成员,一直未曾分户,直到兄长患病去逝。二轮土地承包时是以户为单位,我户的承包代表是兄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只有兄长的名字,承包合同也是兄长一人签字,承包期是2027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现在土地承包期继续延长30年,村委只同意给我户二轮土地承包时面积的三分之一,并且给我补办了这三分之一土地从2007年到2025年年经营权证,另外的三分之二村委收回并发包给了其他人。我现在提出异议,要求村委按政策规定以原有二轮士地承包时的地块与面积为基准继续延包,村委以“兄弟没有继承权”、“三分之一土地经营权证已签字为唯一延包依据”等理由拒绝。请问,村委的行为是否合法?我签字了三分之一土地的经营权证是否就意味着我无权再要回二轮承包时的地块面积?如果起诉,是按民事还是按行政来诉讼?

律师回答

村委会的做法不合法,违反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说以户为单位承包经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发包方应当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就是第二轮延包,遵循的原则也是曾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但是在你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能意味着你同意交回承包地部分给村委会。

这类房产土地纠纷重点看什么

  1. 房屋、露台、商铺、宅基地等权利归属有没有明确依据。
  2. 合同约定、施工图纸、登记信息和实际使用情况能不能相互印证。
  3. 争议焦点到底是所有权、使用权、相邻关系还是违约责任。
  4. 是先协商、调解,还是需要通过诉讼确认权利。

给当事人的建议

房产类纠纷最怕只看口头说法,不看合同、图纸、登记和实际使用情况。把这几类材料放在一起判断,结论才会更稳。

如果对方已经开始阻挠使用、主张权属或者造成损失,尽早把证据固定下来,再决定是否起诉确认权利或主张赔偿。

相关咨询

原创文章,作者:管理员,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qs6.com/79722.html

(0)
管理员
上一篇 20小时前
下一篇 20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