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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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交通事故处理
网友提问
在乡村道路燃油踏板车和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踏板车司机下肢骨折,1肋骨骨折,在事故责任没有认定出来前,轿车司机是否有责任对踏板车司机进行治疗?发生这样的事故,踏板车司机需要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轿车司机没有一起陪同到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律师回答
关于这个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肇事者一方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
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如果出现双方都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这类交通事故纠纷重点看什么
- 交警责任认定书是怎么划分责任的,各方身份是否已经查清。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有没有证据支持。
- 应当向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还是其他主体主张赔偿。
- 如果不服事故认定,是否还在法定复核期限内。
给当事人的建议
交通事故纠纷很多时候都落在责任比例和赔偿证据上,所以病历、票据、认定书、住院材料一定要尽量保留完整。
如果家属还不清楚该向谁主张,可以先围绕事故认定书把赔偿主体理顺,再分步处理保险理赔和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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