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和家属对于“取保候审”状态的理解,常常存在一个普遍的误区,即认为一旦获得了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案件已经“没事了”,或者至少不会再有被羁押的风险。近期在四川荣县处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再次清晰地展现了这种误解可能带来的现实困境。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名年轻人,在侦查阶段,他获得了取保候审。对于家属而言,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让他们认为最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然而,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最终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衔接阶段,当事人被法院决定逮捕,重新收押。家属对此感到非常意外和不解,他们认为案件既然已经走到了法院阶段,为何反而会比在公安侦查阶段更为严重。
我们必须理解,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质是“等候审判”,而非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它的适用,主要基于对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评估,认为其不至于发生《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所规定的社会危险性情形,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对被害人打击报复等。在侦查初期,案件事实尚在调查,证据正在收集中,办案机关对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有时会倾向于采取非羁押措施以便于侦查。但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尤其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案情基本固定,法院作为最终的裁判机关,对于审前强制措施的适用会进行独立的、有时更为审慎的评估。
具体到这个开设赌场案件,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取保,可能基于多种因素:例如,涉案情节在初期看来并非特别严重,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或有稳定的居所等。但当案件卷宗移送至法院,承办法官在初步审查后,可能基于卷宗反映的赌资数额、违法所得、参与程度、前科情况等综合因素,判断其符合逮捕条件,或者认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可能判处的刑罚较重,因而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案件的定性或量刑建议发生了根本性恶化,但确实反映了不同诉讼阶段、不同办案机关对风险判断标准的差异。
我们接受委托时,当事人已被收押。首要工作,是立即前往法院,跟进案件立案情况,以便在第一时间完成阅卷。只有查阅全部证据材料,才能对案件有实质性的把握。在法院立案后,我们迅速调取了起诉书和主要证据材料副本。
通过初步阅卷,案件的基本轮廓得以清晰。当事人参与的是一种利用网络棋牌平台进行“上下分”,并通过第三方支付结算赌资的开设赌场行为。起诉书指控的涉案赌资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这可能是法院决定逮捕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尽管当事人可能具有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但一旦基准刑期进入五年以上的区间,法院在判断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时,尺度自然会收紧。
在会见当事人时,我们重点核实了几个问题:其一,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参与时间、实际获利情况,这与认定主从犯密切相关。其二,侦查阶段取保后至此次逮捕前的表现,有无任何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取保规定或妨害诉讼的行为。其三,其对指控事实和罪名的具体意见。当事人的陈述与卷宗证据基本吻合,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有认知,并表示愿意退缴违法所得。
基于阅卷和会见,我们向家属提供了详细的分析意见。核心观点是:法院决定逮捕,是诉讼程序推进中的常见情况,尤其是对于可能判处实刑且刑期不短的案件。这并不意味着辩护失去了空间,但的确预示着案件将面临较为严肃的审理。辩护工作的重点,需要从前期争取“人不进去”,转向在承认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着力于“罪轻”辩护。具体方向包括:进一步梳理证据,精确计算赌资数额,争取在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额门槛上有所辨析;强化其从犯地位的论证,明确其与其他同案犯在层级、作用、获利上的区别;结合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等情节,争取在“情节严重”的量刑幅度内予以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这个案件也带出几点实务观察:
第一,对取保候审的状态需有清醒认识。它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相对自由状态,具有可变性。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强制措施被重新评估和变更的可能性一直存在。当事人和家属不应因取保而放松,尤其应严格遵守取保规定,保持联络畅通,随传随到。
第二,案件移送到法院初期是风险较高的时段。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需要时间阅卷,并决定是否继续适用原有的强制措施。对于可能判处实刑的案件,特别是经过检察院审查后仍然提起公诉且未建议适用缓刑的案件,法院决定逮捕或收监的概率会显著增加。律师在此阶段应尽快介入阅卷,评估风险,并与当事人及家属做好充分的沟通和心理预期管理。
第三,辩护策略需随诉讼阶段动态调整。在侦查阶段,辩护可能侧重于争取取保、了解案情、提出法律意见。在审判阶段,尤其是当事人被收押后,辩护的重点应迅速转向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对量刑情节的深入挖掘,以及为可能的庭审做实质性准备。情绪化的抱怨或对程序变更的不解,于案件无益,理性、专业地应对程序变化,聚焦于实体和量刑问题,才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做法。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我们的工作正围绕量刑辩护要点展开,准备相关的书面意见并与法官进行沟通。这个过程没有戏剧性的转折,也没有感人至深的故事,它只是刑事辩护工作中一个常规的、却对当事人及其家庭影响深重的片段。它提醒我们,法律的运行有其自身的逻辑和节奏,律师的价值在于理解这种逻辑,并在既定的框架内,为当事人寻找到最务实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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