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见前,桌上常常已经多出几份新东西:一张转账截图、一条物流记录,或者一段后来才翻出来的聊天。第一次会见问过的事实,到了这个时候就要继续往下核。
第一次会见,通常先问事实经过和人在链条里的位置。第二次会见,可能要核对新出现的聊天、转账、物流和同案人说法。到了审查起诉以后,阅卷发现的疑点还要带回去问当事人。
亲友在外面能做的,是把新出现的外围线索及时整理。有人补了转账,有人找到物流单,有人想起仓库租赁信息,这些都按时间放好,交给律师判断能不能用。
律师再次会见时,要带着问题进去。比如某一笔款项为什么和发货时间对不上,某个收货人是谁,某段聊天里的品牌称呼从哪里来。
阅卷以后,会见的重点会更具体。扣押清单、鉴定意见、流水材料、物流记录、聊天记录和同案人供述之间如果有矛盾,需要当事人解释事实背景;解释不了的地方,也要如实留下缺口。
我会做一张会见问题跟踪表。第一次问事实经过,第二次核新线索,第三次核阅卷疑点。每次问完,把已经回答、还要补充、暂时无法确认的事项分开。
贵州、遵义、仁怀的假酒、假冒酒案件,往往牵着酒、包材、仓库、物流几条线。搜索遵义刑事律师的人,会觉得会见越快越好;办案时更要看每次会见有没有新的问题和新的输出。
多会见几次,意义在于让辩护意见建立在不断核实的事实上,别停在第一次听到的说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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