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地区:贵阳市
网友昵称:苗侗情缘
咨询主题:山林承包纠纷
网友提问
在九几年的时候村上一片山承包给了别人,在10年后由于政策原因通知可以领取山林补贴(大家只知道通知去领取补贴,不知道补贴的具体明目,后来承包人去办砍伐证无法办理,了解下来才知道之前的补贴是公益林补贴),村民都去签字领取了补贴,到合同期满后,承包人去办理砍伐证,不能办理,才知道当年办理补贴领取的是公益林补贴,无法对山林进行砍伐,现承包人起诉村民要求赔偿,起诉理由用了国家级公益林划定管理办法中的“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针对这种情况,请问根据这种情况农民伯伯们应该如何应对去辩护?谢谢!
律师回答
山林承包纠纷被告方应该是承租方而不是农民,像你陈述这种情况,农民领取补贴是政府告知的,承包方不应去起诉农民。
承包的公益林补贴应该归属于以下情况: 如果生态公益林属于集体所有,补偿金应发放给村集体组织。如果生态公益林属于个人承包经营,补偿金应发放给承包方个人。
如果生态公益林属于国有,补偿金应上缴国家财政。部分生态公益林实行政府和村民共同管理,这时补偿金可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政府主管部门和村集体。
对于森林署等机构投资建设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应归森林主管部门所有。此外,具体发放对象和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这类房产土地纠纷重点看什么
- 房屋、露台、商铺、宅基地等权利归属有没有明确依据。
- 合同约定、施工图纸、登记信息和实际使用情况能不能相互印证。
- 争议焦点到底是所有权、使用权、相邻关系还是违约责任。
- 是先协商、调解,还是需要通过诉讼确认权利。
给当事人的建议
房产类纠纷最怕只看口头说法,不看合同、图纸、登记和实际使用情况。把这几类材料放在一起判断,结论才会更稳。
如果对方已经开始阻挠使用、主张权属或者造成损失,尽早把证据固定下来,再决定是否起诉确认权利或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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